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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和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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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非选举协会成员的俄罗斯联邦公民在俄罗斯联邦主体立法中适用比例选举制度时当选市政实体代表的权利问题

Vayshnarovich Galina Vladimirovna

巴什基尔州立大学研究生

450076, Russia, the Republic of Bashkortostan, Ufa, ul. Zaki Validi, 32

galina89@list.ru

DOI:

10.7256/2454-0595.2017.5.23261

评审日期

07-06-2017


出版日期

19-06-2017


注解: 该条专门研究在俄罗斯联邦主体立法中适用比例选举制度时,确保保障非选举协会成员的俄罗斯联邦公民当选市政实体代表机构代表的权利的问题;拟订俄罗斯联邦主体法律规定的特点和一般特点,其中允许根据比例选举制度举行市政选举;利用俄罗斯联邦及其主体在选举法领域的立法经验,进一步改进市政选举的法律规定。 写作时,运用辩证法、逻辑法,以及特殊的法律(形式法、比较法)的认知方法。 在这个问题上研究了司法实践和科学家的立场,分析和概括了俄罗斯联邦主体立法的规范;确定了俄罗斯联邦个别主体立法中联邦法律的差距和矛盾。 已经尝试制定联邦立法修正案的提案,包括在联邦一级提供适当的保障,改变其范围。


出版日期:

选举法例, 区域法例, 保证, 市政选举, 市政当局, 俄罗斯联邦的主题, 选举协会, 政党, 比例选举制度, 候选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