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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律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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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东部国家金融控制研究所的成立和发展

Ryzhkova Ekaterina Aleksandrovna

博士学位 法律

副教授,莫斯科国立国际关系学院(大学)俄罗斯外交部

119454, Russia, g. Moscow, ul. Prospekt Vernadskogo, 76

ryjkova@inbox.ru

DOI:

10.7256/2454-0765.2017.2.22534

评审日期

02-04-2017


出版日期

26-07-2017


注解: 历史上公共财政的形成和使用过程需要国家的特殊控制。 自伊斯兰早期以来,到目前在阿拉伯东部国家,在公共财政领域有专门的管制机构,旨在保护财政部的利益。 东方的财政控制模式和西方的财政控制模式之间的区别在于社会正义原则在公共财政的形成和使用方面的主导地位,以及通过将自己的收入和支出分配给各国的国库和乌玛国库的资金之间的明确区别。 这项研究的基础是伊斯兰教法的规范和中世纪和现代科学家的理论发展,穆斯林和金融法领域的专家,以及阿拉伯东部国家的现代金融立法。 这项研究是在历史回顾中对阿拉伯地区国家金融控制研究所进行全面研究的第一项工作。 分析使我们能够得出结论,阿拉伯东部国家的金融控制制度是穆斯林传统和西方法律先进成就的共生。


出版日期:

财务控制, 字节al-mal, 贝特*马尔*哈萨, [医]defterdar, 会计法庭, 审计局, 阿拉伯东部, 伊斯兰教法, 哈里发, 穆斯林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