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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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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作为理论和法律范畴的执法职能

Shatilov Sergei Petrovich

博士学位 法律

俄罗斯内政部巴尔瑙尔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656049, Russia, Altai Krai, Barnaul, Malakhova Street 122

Shatilov_sp@mail.ru

DOI:

10.7256/2454-0706.2018.3.18568

评审日期

31-03-2016


出版日期

11-04-2018


注解: 研究的对象是在国家执法职能形成和实施过程中发展的社会关系。 研究的主题是理论和方法问题以及国家执法职能的法律基础。 作者详细研究了承认执法职能的主要方法及其在国家职能体系中的地位的定义,从俄语规范的角度以及科学家对法律作为积极或客观类别的态度为这种承认提供了论据,此外,还分析了执法职能的内容。 研究的方法论基础是历史主义,客观性和一致性的原则。 基于这些和其他方法学原则,在研究中使用了一定的科学认知方法:具体的历史方法;回顾方法;比较方法;正式的法律方法等。 上述方法与历史-比较和比较-法律方法结合使用。 该研究的科学新颖性在于,作者在国内法理学中首次试图解决国家执法职能的理论和方法问题以及法律基础。该研究的主要结论是,执法职能具有将其定性为国家独立职能的特征。 从俄语规范的角度来看,国家保护法律规范的功能更正确,对执法功能调用权的理解。 执法职能应理解为确保法律和秩序得到保护,加强法治。


出版日期:

对, 功能, 执法职能, 法律与秩序, 合法性, 国家权力, 国家, 公共行政, 权利的保护, 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