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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历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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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委员会和苏共中央委员会(b)决定。.."苏联法律来源体系中共产党和苏维埃国家的联合规范性法律行为

Kodan Sergei Vladimirovich

博士 法律

教授,俄罗斯联邦荣誉律师,科学研究系首席研究员,乌拉尔国立法律大学国家和法律理论系教授

620137, Russia, Sverdlvskaya oblast', g. Ekaterinburg, ul. Komsomol'skaya, 21, of. 210

svk2005@yandex.ru

DOI:

10.7256/2409-868X.2016.1.17674

评审日期

22-01-2016


出版日期

22-01-2016


注解: 在苏联发展起来的苏联社会公共关系管理和管理制度代表了共产党和国家的集团。 作为实施RCP(b)-苏共(B)意识形态和政治决定的机制的苏维埃国家-苏共及其立法活动基本上由中央政治局决定。 与此同时,共产党没有正式的宪法权力发布对整个人口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行为,从一开始就使用了一种使其决定合法化的形式-党和国家的联合行为。 在分析政治性、思想性和法律性的基础上,展示了党和国家联合决议的特点。 文章揭示了党中央和苏维埃国家共同决议的地位和作用,作为向社会传递政治和意识形态党的决定的手段,并结合党和国家机器在确定和解决社会、政治和经济进程管理问题方面的努力


出版日期:

俄罗斯历史, 俄罗斯法律史, 历史与意识形态, 资料来源研究, RCP(b)-VKP(b)-苏共的历史, 法律来源, 法律知识的来源, 联合监管和法律行为, 政治和法律行为的性质, 苏联法律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