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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ENTIA。 欧洲人文社会科学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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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性的三个全球法律体系:趋同与对立

Chirkin Veniamin Evgen'evich

博士 法律



119019, Russia, Moscow, Znamenka Street 10

vechirkin@yandex.ru

DOI:

10.7256/1339-3057.2015.2.15082

评审日期

21-04-2015


出版日期

09-07-2015


注解: 作者研究了俄罗斯和外国文学中存在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家庭分类,注意到它们的不准确性。 "法律制度"和"法律家庭"这两个术语往往作为一个单一的、不同的社会本质的主要法律制度而被忽视。 盎格鲁-撒克逊法和极权主义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同一个分类单元中。 它提供了新的方法和综合。 作者运用历史、逻辑、演绎、归纳和比较研究方法,运用形式-文明的方法,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现代世界的三大法律制度:穆斯林制度、自由半社会资本主义制度和极权主义社会主义制度。 在社会文化的基础上,每个全球系统内的法律方法都强调了法律家庭,有国家的例子。 在穆斯林体系中有原教旨主义(radikalist)和现代化(升级)法律家庭,但也有另一个原因-逊尼派和什叶派社区法律家庭,在自由半社会资本主义体系中有盎格鲁撒克逊,罗马诺-德国和其他家庭,在极权主义社会主义体系中-东正教列宁主义-布尔什维克和部分modenized,升级(但仅在经济监管领域)家庭。


出版日期:

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 分类, 分类, 穆斯林制度, 穆斯林制度, 自由资本主义制度, 自由资本主义制度, 极权主义社会主义制度, 极权主义社会主义制度, 合法家庭, 合法家庭, 比较法, 比较法, 家庭法, 家庭法, 伊斯兰法律, 伊斯兰法律, 普通法, 普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