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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行政法与行政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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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需要在联邦国家控制教育组织的程序中形成公共控制机构的集中系统

Bukalerova Lyudmila Aleksandrovna

博士 法律

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RUDN)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犯罪学系教授

117198, Russia, g. Moscow, ul. Miklukho-Maklaya, 6, kab. 346

l_a_buka@mail.ru
Shagieva Rozalina Vasilovna

博士 法律



105120, Russia, Moscow, per. Maliy Poluyaroslavskiy, 3/5

shagsas@mail.ru

DOI:

10.7256/2306-9945.2014.6.14233

评审日期

25-03-2015


出版日期

09-04-2015


注解: 作者详细研究了联邦国家控制教育组织程序中公共控制机构集中系统的问题和形成。 今天,很明显,仅仅通过简单的立法监管或借助国家权力机构的资源来解决关键的国家问题是不可能的。 只有加强公共控制,发展非营利部门和民间社会机构,我们才能指望更有效地解决我们紧迫的国家问题。
研究的主题是为了监测国家当局,地方自治机构,国家和市政组织,其他机构和组织在教育领域的活动而进行的公共控制主体的活动。 为了准备这篇文章,作者使用了以下方法学基础:一套对社会法律现实认知的一般科学和特殊方法。 辩证法以客观、全面、历史性、真理的具体性等内在要求,提出了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在一般的科学研究方法中采用了分析、综合、比较、测量等方法. 比较法的方法被用作私人科学方法。 作为所进行的研究的结果,确定了目前关于公共控制的规定的典型错误,主要是基于俄罗斯联邦立法未考虑21.07.2014"关于俄罗斯联邦公共控制基础"的新联邦法第212-FZ号的规定。 在这方面,我们建议在俄罗斯联邦行使俄罗斯联邦转移的教育组织国家控制(监督)权力的主体的国家权力执行机构下制定一项关于公共理事会的示范


出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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