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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历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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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亚美尼亚东部农民的法律地位

Zurnachyan Avak Sergeevich

以G.I.Nosov命名的马格尼托哥尔斯克国立技术大学国家和市政行政与人事管理系高级讲师

455000, Russia, Chelyabinskaya oblast', g. Magnitogorsk, prospekt Lenina, 24

avak87@mail.ru

DOI:

10.7256/2306-420X.2014.4.12056

评审日期

18-10-2014


出版日期

01-11-2014


注解: 文章考察了亚美尼亚东部农民法律地位的特殊性,他们的财产和非财产权利的特征,无论是在亚美尼亚东部并入俄罗斯帝国之前(十九世纪第一季度),还是在亚美尼亚土地进入俄罗斯帝国之后。 分析了农民划分为不同群体的基础,不仅取决于一系列权利和义务,还取决于纳税和其他强制性付款的程序。亚美尼亚国家归属的变化导致其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发生严重变化。 这些变化的指标无疑是人口的情况,最重要的是,最多的阶级–农民,他们留下了大约90%的亚美尼亚人口。 其中,国家(国有)农民约占80%的绝大多数。 其余的人住在地主的土地上,被称为地主农民。 文章分析了通过的旨在界定农民在新政府制度中的权利和义务的立法行为。
在工作中使用了以下一般研究方法-描述,类比,分析和综合,逻辑和历史建模。 认识的辩证法,对农民法律地位发展及其个体要素的各种观点进行了分析。 在撰写文章时,使用了历史-法律,比较-历史,比较-法律,形式-逻辑,系统等特殊方法。 这些方法的共同使用使得全面解决设定的目标和目标成为可能。 该文章的作者首次系统化了所有立法行为,档案信息,以及革命前,苏联和现代时期对十九世纪亚美尼亚东部农民法律地位的主要研究。 亚美尼亚东部进入俄罗斯帝国和通过一些法律行为导致农民法律地位的一定系统化。 不过,应该指出的是,在这一领域通过的法案往往包含"半心半意"的措施。 这是因为本报告所述期间的国家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支持土地所有者的财产,因为他们是当地政府的支持。 进行全面农民改革的几次尝试没有完成。 然而,尽管存在所有缺点,但所进行的改革使得有可能将亚美尼亚及其人口纳入建立资本主义,商品-货币关系的过程中,这种关系几乎复盖了整个帝国。


出版日期:

亚美尼亚东部, 农民, 土地, 亚美尼亚人, 农民改革, 税收和税收, 土地用途, 农奴制, 俄罗斯法律史, 俄罗斯国家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