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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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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作为国家内部形式的职业阶级结构(以俾斯麦时代的德国为例)。

注解: 俾斯麦经常重申,宪法问题在国家需求方面占据从属地位。 例如,他甚至没有推测对普鲁士-德国国家君主权力的宪法限制;他忍受了被创造帝国中主体的法律异质性,这是由长期的政治分裂解释的。 因此,德国国家的内部结构(换句话说,结构化社会的某种状态)不能完全作为研究其创始人法律意识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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