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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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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理论和萨维尼历史学派比较背景下的社会经济权利

注解: 社会经济权利研究所在理论和实践上有着悠久的历史,无论是在英美和罗马-日耳曼法律传统中。 本文致力于在各种理论的背景下研究社会经济人权的作用和地位。 这些权利不能被视为一种自然权利。 他们不能被认为是永恒的,不变的。 只有从历史主义的角度来看,社会经济人权思想的进步意义才更加明确。 作者对自然法和历史教义进行了比较分析,证实了历史学派不否定自然法学派的规定,而是力求综合两种法律理论的主要结果的结论。 社会经济权利不能较早地独立于个人制度,即古典权利和自由来考虑。 因此,个人自由必须首先得到保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谈论社会经济权利的保障。 只有从历史主义的角度来看,社会经济人权观念的进步意义才会变得更容易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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