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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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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宪政主义作为意识形态的社会存在

注解: 作者证实了这一立场,即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社会哲学现象是任何社会固有的社会存在的一个不可分割的财产,通过人类精神活动通过意义形成来客观化社会现实,通过将社会存在的个人不确定因素概括为一个单一的系统,使其能够在一个特定时期的概念和价值的单一坐标系统中确定社会发展的内容,作为社会发展的某个阶段的意识形态核心,以及作为个人对整个社会存在的认识,在周围的社会现实中自我认同的标准体系。作为他们对它的态度的形成。 这部作品使用了许多科学认知方法:认识论;本体论;形式-逻辑;辩证法;统计;比较-法律;抽象-理想主义;具体-历史。 本文致力于研究全球宪政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 本文探讨了意识形态、国家意识形态、全球宪政作为意识形态的概念. 着作中给出了作者对意识形态、国家意识形态和全球宪政主义概念的定义。 研究了现代世界全球宪政意识形态的社会存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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