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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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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任务的分配顺序作为比例选举制度的必要要素

注解: 这项研究的主题是根据比例选举制度、联邦和区域立法规定分配任务的具体程序,在区域一级国家权力立法机构代表选举期间,选举协会提名的候选人名单所列候选人之间分配副任务的机制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特别注意在某些候选人拒绝接受授权的情况下遵守名单中候选人的顺序的问题,以及对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在这个问题上表达的法律立场的分析。 这项研究的方法是基于系统分析的方法,形式-法律,比较-法律,以及具体的社会-法律研究的方法,使用它使我们能够考虑立法规定的副任务分配方法的问 根据对区域选举立法的分析,作者得出的结论是,宪法价值观存在冲突,一方面与党提名候选人作为候选人名单的一部分的权利有关,另一方面—与公民实施 提交人提议在联邦法律一级确定一项规定,规定在比例制度下举行的各级选举中,如果拒绝接受授权,候选人将被排除在已登记的候选人名单之外,不能重新申请。 任务的移交应按照候选人在登记名单中的排列顺序进行。 如果有关选举协会名单上没有可参与分配任务的候选人,建议将空缺的任务移交给已获得所需票数的另一个选举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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