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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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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的概念及其在边境当局刑事诉讼活动中的目的

注解: 该文章专门讨论了在非法跨越俄罗斯联邦国家边界的刑事案件的预审程序中证明的特殊性。 揭示了与犯罪证据有关的执法实践的一些有问题的问题。 提交人证实了在这类刑事案件的预审程序中证明的目的是在初步调查中通过最后的程序决定,足以在法庭上进一步审议刑事案件。 提交人提出了"在刑事案件的预审程序中证明"一词。 边境当局程序活动单位的业务和调查实践表明,以非法越过俄罗斯联邦国家边界为由发起的刑事案件刑法典第322条占边境当局调查的刑事案件总数的50%以上。 在刑事案件的预审程序中进行证明应被视为刑事诉讼参与者对辩方和检方平等进行的教育过程,以收集正确解决刑事案件所必需的事实资料,对其进行核查、评估和研究,以便在初步调查中作出足以在司法程序中进一步审议刑事案件的最后程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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