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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和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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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中的时效期限:与其他术语的识别和区别问题

注解: 对立法,司法实践和税法工作的分析表明,在确定税法时效期间方面存在问题,因为它们经常与其他截止日期–预防性,程序性,程序性混淆。 这些问题不能被称为无害的,更不能完全是理论上的,因为它们产生了严重的法律后果,直接影响到许多纳税人和国家的权利和财产利益。 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以下因素影响了这一问题:税收立法的不完善和频繁变化;与俄罗斯立法的其他部门相比,俄罗斯联邦税法合并了数量最多和种类繁多的处方(与此同时,我们注意到,处方有两种类型的几个亚种,而且几乎每种类型和亚种都有几个限制期);许多限制期与程序截止期紧密而复杂地交织在一起,而这在其他法律部门中是不存在的。 重要的是,关于影响这一问题的税务纠纷的司法实践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并且存在不一致性。 在这方面,该条表明,如果不深入了解法律的一般理论、金融法和其他法律分支,就不可能正确解决现有的问题,因为在科学方面,已经制定和正在制定的规定可以相当准确和正确地将一些法律术语与其他法律术语分开。 理论上的规定使人们可以看到,时效期间具有专门为其固有的基本特征,因此不允许将其与其他术语混合使用,以及其他法律术语也可以具有某些特征,这最终允许对其进行适当的分类并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型。 作为这项工作的结果,作者得出的结论是,为了正确确定时效期限,有必要将立法中规定的术语单独考虑为本身的术语,而是完全与构成时效制度的其他规范结合起来,也就是说,有必要考虑到其其他基本特征和要素。 只有采用这种方法,税法中确定时效期限不会造成困难,并且有可能消除与税收立法中规定的其他法律期限的混淆。


出版日期:

税法, 分化;分化, 处方药, 时效期限, 不变性, 合法化, 识别资料, 程序术语, 预审期间, 程序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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