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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法律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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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罪犯作为防止针对企业家的暴力犯罪的措施

注解: 这篇文章讨论了新的概念规定,即在惩教机构中对那些被判犯有暴力犯罪的人进行再教育,包括对企业家进行再教育,这是基于强制性的精神和道德教育,以及监狱后防止从监狱释放的人犯罪。 为此,建议修订和补充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的一些条款,特别是在stst。 9 ("... 教育工作应在精神和道德教育的基础上进行")、109("惩教机构的日常工作应(而不是现行版本的"可能")规定教育措施")、110("在惩教机构中,对被判处监禁的人进行精神和道德(而不是现行版本的"道德")、法律、劳动、身体和其他教育,有助于他们的纠正"),以及在第15章"对被判处监禁的人的教育影响"第112.1条"精神和道德"对被判处监禁者的教育。"还建议通过让内务部的前雇员参与这项工作,随后过渡到国家缓刑制度来改善监狱后的预防。


出版日期:

暴力犯罪, 暴力犯罪, 企业家, 企业家, 精神及道德教育, 精神及道德教育, 紧急事故后预防, 缓刑, 紧急事故后预防, 缓刑, 惩教所, 惩教所, 罪犯再教育, 修正的有效性, 罪犯再教育, 惩罚性和教育性影响, 修正的有效性, 惩罚性和教育性影响, 犯罪亚文化, 犯罪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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