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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和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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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行政对象的国家财产(行政和法律方面)

注解: 该条认为国家财产是乌克兰立法规定的国家管理对象。 本文的目的是研究作为公共行政对象的国家财产,并为这种管理制定科学的定义。
对所审议的管理的概念以及乌克兰立法和文献中公共行政的概念进行了调查。 特别提出的问题是,在所审议的地区,管理的对象是什么-国家财产或国家财产。
通过研究,国家财产管理概念的定义被制定为行政当局和其他授权实体的规则制定和组织和行政活动,以便有力地组织对国有财产(国有财产权的客体)的拥有,使用和处置的公共关系的影响,证实了在科学中使用这一概念的权宜之计。 作者提出根据作为指定管理对象的国家对相应财产对象的所有权,将国家财产定义为公共关系。


出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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