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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和国际组织/国际法和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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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铁路运输政府间组织的法律地位

注解: 本文专门讨论了根据1980年《国际铁路运输伯尔尼公约》设立的国际铁路运输政府间组织(OTIF)的法律地位,俄罗斯自2010年以来一直是该组织的缔约国。 这项研究的主题是一系列问题,包括OTIF的目标和目的、其内部结构、解决成员国之间争端的程序以及OTIF的特权和豁免。 作者特别注意对OTIF内部组织机制的分析,这意味着组成机构的制度,原则和程序;他们的权限(主体和管辖权);机构之间的相互作用;组织机构中的决策程序。 提交人强调,当仲裁法院的组成、主体权限和通过仲裁裁决的程序由争议各方在仲裁协议中自行决定时,仲裁程序对于解决成员国之间关于COTIF的解释和适用的争端的重要性。 提交人指出,国际劳工组织秘书长不仅在国际劳工组织的管理机制中,而且在根据《公约》解决争端的仲裁程序框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出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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