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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立法与比较法杂志/外国立法与比较法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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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国家法律体系中履行国际合同义务

注解: 关于联邦法律高于州法律的条款(美国宪法第六条)规定,美国缔结的所有条约都是"国家的最高法律"。 他们利用州立法,具有与联邦法规相同的地位。 美国最高法院将这一规定解释为也适用于行政协议。 如果合同与规约发生冲突,则适用最后一项及时行为的优先权规则。 美国的法院不适用国际法规则,无论它们是合同的还是习惯的,如果它们与后来通过的国会法案相矛盾。 法院以"主权意志的最后表达必须占上风"这一事实为指导。"美国的法院区分"自我执行"和"非自我执行"合同:如果前者可以由法院直接适用,那么后者应该期望立法或行政执行措施。


出版日期:

国家的最高法律, 国家的最高法律, 在美国实施国际协议, 在美国实施国际协议, 主权意志的最新表达, 主权意志的最新表达, 最近通过该法的优先事项, 最近通过该法的优先事项, 执行法例, 自我执行协议, 执行法例, 非自我执行协议, 自我执行协议, 自我履行合同的推定, 关于合同不可自我执行性的, 非自我执行协议, 非自我实现的声明。, 自我履行合同的推定, 关于合同不可自我执行性的, 非自我实现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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