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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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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自然物体放置管道的法律方面

注解: 本条的主题是在林地和底土上放置管道的法律方面。 提交人认为,虽然俄罗斯联邦森林法第9条列出了为建造管道提供森林基金土地的四个法律理由,但今天只能使用租赁森林基金地块这样的形式。 提交人提出了一个问题,即需要将俄罗斯联邦关于特许协议的立法辅助适用于出现(终止)森林基金地块"次要"权利的程序和理由(LC RF第9条)。 他认为,只有在这种"次要"权利的持有人本人作为特许权协议下的特许公司行事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这样做。 在专门讨论地下管道建设问题的部分中,作者指出,在联邦法律层面上,"具有地方意义的地下地块"和"具有地方意义的地下结构"的概念缺乏法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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