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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和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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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和法律规定公民在住房部门的主观公共权利。

注解: 公共权利,以及作者对"住房部门主观公共权利"和"主观公共住房权利"概念区分的立场提出。 该文件对住房部门的行政权利进行了评估,并提出了基于各种理由的系统化。


出版日期:

主观的, 房屋, 行政事务, 公众人士, 私人, 权利, 可能性, 必要性, 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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