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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umalova, Y.V.
亚马洛-涅涅茨自治奥克鲁格公民向公共当局提出上诉的宪法权利的法律规定
// 行政法和市政法.
2013. № 9.
和。 861-866.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187
注释,注释:
公民向国家当局提出上诉的权利不仅是实现《俄罗斯联邦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的手段,而且也是横向"权力人民"的一个联系,在这篇文章中,作者考虑了公民向公共当局提出上诉的宪法权利的实现问题,并以亚马洛-涅涅茨自治奥克鲁格为例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 本文对亚马洛-涅涅茨自治奥克鲁格目前的监管法律行为进行了比较分析,并提出了适用的结果和建议。 亚马尔-涅涅茨自治奥克鲁格在人口与当局关系领域积累的积极经验是改善俄罗斯联邦其他主体国家权力执行机构和城市地方自治机构活动的这一方向的一个很好的工具。
关键词:
宪法, 宪法, 国家, 国家, 上诉, 上诉, 公民, 公民, 政府机构, 人口, 政府机构, 人口, 权力, 权力, 官员, 个人接待, 官员, 人权。, 个人接待, 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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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vkoplyas, N.A.
俄罗斯联邦自我管理组织的行政和法律地位的特点
// 行政法和市政法.
2013. № 9.
和。 867-873.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188
注释,注释:
本文研究了规范自我管理组织地位的规范性法律行为。 已经提出了改进俄罗斯立法的建议,以便为所有自我管理组织形成统一的办法,以确定在某些活动领域管理自我管理的其他联邦法律所确立的可能特征,确定自我管理组织制定的专业活动标准和规则的基本要求,包括联邦标准,以及自我管理组织的内部文件,确定自我管理组织及其官员的行政责任。该文章的作者正确地认为,这些措施将提高俄罗斯联邦自我监管的有效性,更准确地定义在经济各部门建立的自我监管组织的法律地位,确保对自我监管组织的活动进行适当的控制(监督),从而提高自我监管组织成员提供的服务质量,所开展的工作,并将允许在各种经济活动领域的自愿基础上对自我监管的形成过程产生积极影响。
关键词:
自我调节组织, 自我调节组织, 行政和法律地位, 行政和法律地位, 自我监管组织的法律行为能, 自我监管组织的法律行为能, 自我监管组织的责任, 自我监管组织的法律行为能, 官员的责任, 自我监管组织的法律行为能, 行政责任, 自我监管组织的责任, 自我规管组织的违法行为, 官员的责任, 法律实体,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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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nik, N.V.
作为保证地方自治的组织独立性的地方重要性问题
// 行政法和市政法.
2013. № 9.
和。 874-877.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189
注释,注释:
本文致力于研究作为地方自治组织独立性的直接保证的地方性重要问题。 据提交人称,地方问题作为确保地方社区在法律科学和实践中的组织独立性的条件和手段的作用被低估了。 文章提请注意扩大国家在地方问题领域的影响的问题。 据提交人称,国家在这一领域影响力的扩大违反了地方自治的组织独立性,并导致。 违反组织独立性原则和保证的后果是将人口从地方政府中"移除",在地方事务管理方面缺乏主动性。 目前,国内法存在矛盾。 宪法规范所反映的地方自治社会理论与执法和进一步立法的实践不符。
关键词:
本地问题, 本地问题, 市政当局, 市政当局, 参考对象, 参考对象, 社会理论, 社会理论, 组织独立性, 管理局, 组织独立性, 国家, 管理局, 国家, 自由社区理论, 自由社区理论, 社会经济理论, 社会经济理论, 保证。, 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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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banov, P.A.
俄罗斯区域反腐败立法中作为法律类别的反腐败宣传的概念和内容
// 行政法和市政法.
2013. № 9.
和。 878-884.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190
注释,注释:
本文在比较法律分析的基础上,考察了目前俄罗斯地区反腐败立法中使用的法律类别"反腐败宣传"的内容。 作为研究的结果,作者得出的结论是,在现代俄罗斯区域反腐败立法中,没有单一的方法来理解"反腐败宣传"的法律类别,因此有时会被赋予不同的含义,不 据作者介绍,区域反腐败立法中"反腐败宣传"法律类别语义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区域反腐败立法开发者的专业资格低,这种反腐败工具缺乏科学依据的法律定义及其在联邦一级监管法律行为中的巩固。 在进行的研究的基础上,作者得出的结论是,科学发展"反腐败宣传"法律类别和完善这种反腐败活动的法律监管是必要的。
关键词:
反贪污, 反贪宣传, 贪污, 反腐败教育, 反贪污, 反腐败教育, 反贪宣传, 反腐败教育, 反贪污运动, 反贪污意识, 反腐败教育, 反贪污法例, 反贪污运动, 宣传目标, 反贪污意识, 宣传的主题。, 反贪污法例, 宣传目标, 宣传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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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krasova, T.A.
私法领域腐败的社会法律性质和后果
// 行政法和市政法.
2013. № 9.
和。 885-892.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191
注释,注释:
本文考察了私法领域腐败表现的犯罪和近乎犯罪的领域。 作者提供了私营部门腐败行为和侵权行为的类型学,分析了其后果。 根据所进行的研究,制定了现行立法的建议。
关键词:
贪污, 私法领域, 腐败的后果, 腐败侵权的类型化, 禁止使用, 限制, 控制, 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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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rchenko. E.O.
公法下的法律实体的行政责任
// 行政法和市政法.
2013. № 9.
和。 893-897.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192
注释,注释:
《行政犯罪法》将各类主体确定为行政责任主体。然而,行政责任的概念并没有在《守则》中得到巩固,因此受到科学家无休止的讨论。考虑到公法的法律实体的存在,即使没有载于法律,我们认为分配它们所特有的行政责任是合乎逻辑的。 在工作中,通过类比公法法人和官员的行政责任进行了比较,因为两者作为一般规则都是公共主体authority.In 这项工作特别关注国家及其机构的行政责任,作为公法的一种法律实体。 国家公司的行政责任也等同于国家机构的行政责任,而不是非营利组织,而非营利组织实际上是这样。
关键词:
行政责任, 法律实体, 官员, 国家, 执行机构, 国营公司, 行政法的主体, 私法, 公法, 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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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shin, D.L., Dresvyannikova, E.A.
以罚款形式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条款和程序
// 行政法和市政法.
2013. № 9.
和。 898-900.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193
注释,注释:
在现代行政执法实践中,认为自愿缴纳罚款有六十天。 然而,情况并非如此。 因为,在考虑行政违法案件中决定的执行条款时,我们在文章中提请注意第一,一个人自愿执行决定,第二,当官员执行决定时的时间段。 作为一般规则,根据俄罗斯联邦行政法典第32.2条第1部分,规定了六十天的期限,在此期间必须执行关于罚款的行政违法行为的决定。 也就是说,有必要有一份确认支付罚款的文件,以及有关其支付的信息应包含在信息数据库中。 与此同时,没有人考虑到俄罗斯联邦行政法典第31章,该章明确规定,行政违法行为的决定自其生效之日起强制执行。 这应该由法官,机构,发布决定的官员执行,他们有义务在三天内将其转为执行,将其发送给授权官员执行,这没有完全执行。 因此,惩罚的必然性原则没有实现。
关键词:
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 生产, 生产, 延期, 延期, 分期付款计划, 截止日期, 分期付款计划, 行政事务, 截止日期, 进攻, 行政事务, 决议案, 进攻, 器官, 决议案, 器官, 授权。,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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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pina, E.B.
公共采购公共服务
// 行政法和市政法.
2013. № 9.
和。 901-909.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194
注释,注释:
文章分析了公共采购立法在国家客户获得国家提供的服务方面的作用。 据提交人称,旨在成为经济部门国家监管机构的公共采购立法不能在公共服务采购中履行这一职能。 在国家客户获得公共服务的情况下,分配给此类立法的任务是通过其他监管法律行为执行的,这否定了公共采购立法的监管职能。 特别注意对提供公共服务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分析,其性质通常不包括合同规定。 根据分析,作者得出的结论是,没有必要,在某些情况下,通过关于公共采购的立法来规范国家客户获得公共服务的可能性。 该条的实际意义取决于其重点是改进目前关于为国家需要安排订单的立法。
关键词:
公共行政, 公共行政, 预算资金的使用, 预算资金的使用, 公共采购, 国家秩序, 公共采购, 比赛, 国家秩序, 政府合约, 比赛, 公共服务, 公共权力机构, 国家责任, 政府合约, 公共服务, 行政法规, 公共权力机构, 国家责任,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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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kalerova, L.A. Shelmenkova, Y.U.
关于时效期满免除刑事责任的问题
// 行政法和市政法.
2013. № 9.
和。 910-916.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195
注释,注释:
乍一看,免除刑事责任的机构的概念和内容的定义与时效的到期连接不会造成困难,但执法问题需要一个彻底的分析,这是在文章中进行。 结论是,《时效法》与立法中对某些类别罪行的标准制裁条款不符,应通过在《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78条第1部分制定新的《时效法》来消除这一规定。 事实证明,在时效期限届满时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是,对犯罪的人由于其公共危险的消失或显着减少而不适用刑事胁迫措施,以及确保证据基础客观性的程序复杂性。 提交人认为,有必要制定程序,以中断与某人在时效期限届满期间犯下新的故意犯罪有关的刑事起诉时效,因为这种情况表明一个人的公共危险程度增加,这与所审议的法律机构的概念相矛盾--免除因失去以前的公共危险而犯罪的人的刑事责任,这使我们能够得出结论,在不履行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可能纠正这种情况。 文章分析了因时效期满解除刑事责任时出现的执法问题。
关键词:
免除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限制, 时效期满, 逃避调查或审判的人, 一个人的公共危险, 谁犯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