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和国际组织/国际法和国际组织»
期刊的主题结构
国际组织法的一般理论问题
- 国际组织史(MO)和国际组织法(PMO)。李>
- MO和PMO的本质,概念,原则,性质。 分类。 MO和国际会议。李>
- PMO法律监管的主体和客体。李>
- MO in the system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WFP).李>
- 粮食计划署、PMO和国内法。李>
- 规范和执法活动MO。李>
- MO的内部组织和"内部"MO权利的性质。李>
- 国防部的责任
PMO的特殊问题
- 联合国、主要机构和附属机构的法律框架。李>
- 联合国专门机构(教科文组织、工发组织、气象组织、海事组织、国际电联、知识产权组织、粮农组织、劳工组织、农发基金、卫生组织、开发计划署、民航组织、原子能机构、世界银行集团、货币基金组织等)。)李>
- 联合国系统外的通用MO(政治,经济,科学,技术,环境合作,海事,空间,航空法的MO。 经合组织,国际移民组织)。李>
- 区域协会和联盟(欧安组织、欧洲委员会、美洲国家组织、非洲联盟、美洲国家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亚太合作组织、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独联体、欧亚经济共同体、俄罗斯联盟国和白俄罗斯)。李>
- 军事联盟和联盟(北约,集体安全条约组织)。李>
- 欧洲共同体和欧盟(欧盟一体化法作为法律制度的特点,欧洲共同体条约机构,欧盟机构,它们的地位,欧盟国家的州际合作机构)
- 国际"准组织"的地位和性质" ("8", "26", 金砖四国)。李>
- 具有一般和特殊能力的国际组织以及世界粮食计划署各分支机构的发展-国际经济、银行、金融、投资、税法。李>
- 国际组织和国际私法(贸易法委员会、统法协会、海牙私法会议等。).李>
- MO和和平解决争端。李>
- 国际司法机构(国际法院、国际刑事法院、国际海洋法法院、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混合或混合法院、国际仲裁法院)。李>
- 国际非政府组织。 多国专业人员在国内法和国际法体系中的性质和地位。 分类(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世界教会理事会、大赦国际、人权观察、赫尔辛基委员会等)).李>
- 关于国防部的国际律师回忆录。李>
- 评论。李>
- 文件。李>
- 关于事件的消息。李>
- 关于文学,期刊,网站的信息。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