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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行政法与行政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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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和平集会、集会、示威、游行以及纠察和行政责任的宪法权利作为确保其

Kostennikov Mikhail Valerevich

博士 法律

俄罗斯内政部全俄雇员高级培训研究所公共秩序官员培训系教授

142008, Russia, Moscow Region, Domodeovo, ul. Pikhtovaya 3.

m-2263768@yandex.ru
Kurakin Aleksei Valentinovich

博士 法律

俄罗斯内政部员工高级培训全俄研究所移民领域员工培训系教授

142008, Russia, Moscow Region, Domodedovo, ul. Pikhtovaya 3.

kurakinaleksey@gmail.com
Tregubova Elena Valentinovna

博士学位 法律

社会经济研究所国家与法律学科系副教授

109316, Russia, Moscow, Ostapovsky proezd 3-15

lariska81@inbox.ru

DOI:

10.7256/2306-9945.2013.8.9955

评审日期

18-07-2013


出版日期

1-8-2013


注解: 加强公共行政各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措施,增加了相应类型的法律责任作为确保法律和秩序的手段的重要性。 揭示了违反集会,集会,示威,游行和纠察立法的行政责任特征,在工作中揭示了各种公共事件的内容,以及基于各种理由的分类。 所有行政违法行为都有其固有的共同特征,将其与合法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行政违法行为的本质特征是其公共危险性。 行政违法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的区分是执法人员的主要和重要任务之一。 公共活动的分类可以让你看到它们的多样性,这对于选择一个公平的法律责任措施非常重要,如果他们违反了组织或举办的既定程序,可以适用于相关活动的组织者或参与者。


出版日期:

示范表演, 示范表演, 游行队伍, 纠察队, 对, 认识, 责任, 进攻, 结构, 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