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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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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作为早期法律社会化的主体

Gulyaikhin Vyacheslav Nikolaevich

博士 哲学

俄罗斯联邦内政部伏尔加格勒学院法律与人权理论系教授

400089, Russia, Volgogradskaya oblast', g. Volgograd, ul. Istoricheskaya, 130

gulyaich@yandex.ru

DOI:

10.7256/2305-9699.2013.7.9007

评审日期

17-06-2013


出版日期

1-7-2013


注解: 本文致力于研究现代家庭作为法律社会化代理人的作用。 作者运用精神分析的方法,研究了一个人在家庭关系背景下早期法律社会化的问题。 他认为,家庭是社会的规范组成部分,因为家庭是某种道德、价值语义和法律综合体的承载者,在这种综合体的帮助下,对儿童进行法律教育和培训,并确定其社会功能和相应的地位。 家庭创造了一个基本的文化和社会心理环境,在这种环境中形成了发展中的人格的社会法律素质。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父母将精神,道德和价值-法律综合体拟人化,他们是其中的主体。 在社会中,家庭制度的演变并不总是无云地、呈上升趋势地进行。 为了成功地解决早期法律社会化的基本任务,有必要积极参与母亲和父亲的这一过程,他们寻求赋予孩子以人性,善良,合理,常识,纪律和尊重秩序的女性和男性原则的特质。 文章的结论是,由于全球社会经济转型,现代人自我的基调由于家庭发展的负面趋势的出现而下降,其中老年亲属的社交功能被最小化,以及父亲的传统


出版日期:

法律社会化, 家庭;家庭, 法律教育, 法律意识, 心理社会进化, 法律文化, 法律培训, 孩子, 母亲, 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