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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和调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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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秩序保护主体的地位问题

Kashkina Ekaterina Valer'evna

博士学位 法律

俄罗斯内政部全俄雇员高级培训研究所副所长

142008, Russia, g. Domodedovo, ul. Pikhtovaya, 3

000049@bk.ru

DOI:

10.7256/2306-4218.2013.1.763

评审日期

15-02-2013


出版日期

1-03-2013


注解: 在协助执法机构确保法律和秩序的各种主题中,主要的是能够协助执法机构的俄罗斯联邦公民。 公民参与保护公共秩序的各种形式使他们能够根据活动类型将其系统化为某些群体,从而能够简化与内部事务机构在确保公共场所的法律和秩序方面的互动程序。 详细描述了警察活动的具体情况。 给出了公共协会的定义,描述了它们的标志和活动目标。 考虑了私人安全结构的权力。 有四组非国家行为者确保该国的法律和秩序。 还指出了俄罗斯东正教人权活动的主要方向。 俄罗斯联邦的每个公民在与地方自治机构或执法机构交流时,都有权参加公共秩序的保护,无论是免费的还是付费的。 提交人的结论是,俄罗斯联邦境内强有力的法治的关键是参与确保法律和秩序的所有实体之间的有效互动。


出版日期:

主题, 预防方法, 法律与秩序, 宗教, 统一, 社会, 互动, 协助, 公民, 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