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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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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放弃共谋犯罪的特点

Yakovleva Elena Olegovna

ORCID: 0000-0003-1733-3904

博士学位 法律



94, Fifty Years of October str., Kursk, Kursk region, 305040, Russia

pragmatik-alenka@yandex.ru
Tarikin Vladimir Konstantinovich



305040, Russia, Kursk region, Kursk, ul. Fifty Years of October, 94

tarykin.vladimir@yandex.ru
Lubentseva Kristina Aleksandrovna



305040, Russia, Kursk region, Kursk, ul. fifty years of October, 94

pragmatik-alenka@yandex.ru

DOI:

10.7256/2454-0692.2024.5.72005

EDN:

FIZCUT

评审日期

16-10-2024


出版日期

07-11-2024


注解: 为了执行刑法所面临的任务,预先提供了具有令人鼓舞性质的规范,但与此同时以停止准备实施犯罪行为的形式刺激守法行为。 这样一个例子是自愿拒绝犯罪并以单独和共谋的方式结束犯罪。 与此同时,这一类使得有可能实现刑法的目标之一-预防犯罪,但是,前提是自愿拒绝成为自愿,及时和最终的。 所提出的研究的主题是管辖与自愿拒绝共谋犯罪有关的法律关系的刑法规范。 该研究的目的是分析自愿拒绝参与犯罪的特征。 这项工作的方法论基础是认知的辩证法。 研究的理论和方法论基础还以科学认知的各种逻辑技术和手段,一般科学和私人科学方法为代表:科学演绎,形式逻辑,规范法律分析方法,历史和法律分析, 科学研究工作分析了自愿拒绝共谋犯罪的概念、标志和刑法意义。 结果表明,群体犯罪由于其普遍存在,需要更深入地研究和发展理论基础,立法监管和实践方面,以便对此类行为进行正确的法律评估。 结果的范围旨在制定一个单独的法律规范,专门针对自愿拒绝的特殊性。 该研究的科学新颖性表现在确定组织者,肇事者和其他共犯自愿拒绝犯罪的区别领域的特殊模式和有问题的方面。 结论强调有必要制定一项单独的法律规范,更有效地规范共犯的法律方面,避免在限定共犯自愿拒绝完成犯罪方面的错误,并确保将集体犯罪的参与者绳之以法。


出版日期:

自愿拒绝, 共谋犯罪, 共犯的种类, 罪案, 犯罪的构成, 遗嘱执行人, 煽动者, 主办机构, 共犯,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