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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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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寄养家庭的法律问题

Van Lu



117198, Russia, Moscow region, Moscow, Miklukho-Maklaya str., 6

luwang670@mail.ru

DOI:

10.7256/2454-0706.2024.6.70359

EDN:

HGPBOF

评审日期

04-04-2024


出版日期

09-06-2024


注解: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世界上许多其他国家一样,家庭关系领域的现代国家政策侧重于动员整个社会,旨在支持家庭抚养子女,支持没有父母照顾的儿童,包括将儿童安置在寄养家庭。 然而,在安置没有父母照料的儿童方面的立法并不完善,需要对其是否符合儿童权利的利益进行主观评估。 寄养家庭制度在中国法律中已经存在,对保护儿童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与此同时,公共关系领域现有的立法规则并不完善。 因此,将没有父母照料的儿童安置在寄养家庭的右翼问题值得特别注意,这与对必须安置在寄养家庭的儿童本身施加的限制性框架以及为寄养家庭本身设定的限制性框架(父母的年龄限制、可以在一个寄养家庭中抚养的儿童人数)有关。 研究的方法论基础是认知的一般科学辩证法和由此产生的私人科学方法:系统的,哲学的,比较的-历史的,形式的-逻辑的,社会学的和其他方法。 这篇文章的重点是安置在没有父母照顾的儿童的寄养家庭的法律问题。 这些问题与对寄养儿童施加的限制以及对家庭设定的限制(父母的年龄限制,可以在一个寄养家庭中抚养的儿童数量)有关。
对现有问题的分析表明,有必要使有关安置寄养家庭的立法准则现代化,以确保儿童的最佳和全面利益,而不是保留使家庭成为官僚和传统框架的一部分的办法,使其成为执行国家政策的最后一个环节。


出版日期:

中国, 中国法例, 家庭法, 寄养家庭, 政府政策, 备的替代形式, 保护儿童权利, 修订法例, 政府支持, 法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