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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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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辽宁、吉林创建时成为满洲各省一部分的蒙古土地法律地位的转变

Dudin Pavel Nikolaevich

ORCID: 0000-0002-9407-8436



670000, Russia, Republic of Buryatia, Ulan-Ude, Borsoeva str., 13, sq. 31

dudin2pavel@gmail.com
Bazarov Kirill Yur'evich



690041, Russia, Primorsky Krai, Vladivostok, Radio str., 7

kbazarov@mail.ru

DOI:

10.7256/2454-0706.2023.12.69278

EDN:

TIFHSM

评审日期

05-12-2023


出版日期

12-12-2023


注解: 研究的主题是改变蒙古土地法律地位的过程,直到二十世纪初,蒙古土地统一在外蒙古,内蒙古和巴尔加(呼伦贝尔)的政体中,这些政体在清帝国内具有自治 这些土地保证不受中国人口渗透到其边界的影响,保留了古老的祖先生活方式,即由成吉思汗或他的兄弟哈萨尔的后裔Dzasaks领导的公国(Hoshuns)的分裂。 然而,始于19世纪80年代的中国殖民化、皇帝的政治弱点和扩大广大帝国汉族人口生存空间的客观需要,迫使北京的中央当局违反了古老的协议,开始疏远霍桑人的土地,并在其上建立了中国的行政和领土结构体系。 研究方法是基于跨学科的方法,以一些人文学科的工具为基础:表意法或描述叙事法、历史主义原则、回顾法、分期法、比较法、重建法、结构法和叙事法,以及考虑到所研究现象的法律成分、教条法和法律解释法。 这项工作的科学新颖之处在于,在现代俄罗斯科学中,第一次重建了从蒙古和满洲土地的部落组织过渡到现代国家的过程,同时在关键领土结构的连续性的背景下考虑它,其中很大一部分目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县)运作。本文所反映的研究结果的科学意义在于确定和描述了申报地区国家和法律研究的新方向,所开展的工作可以作为审查历史、政治和法律科学中关于整个中国及其个别国家地区领土结构的标准和特点的依据。 作者得出结论,中国东北在满洲(东北)前政体边界内和内蒙古东部的领土组织部分地保留了较小单位的历史边界,从而确保了稳定和连续性。


出版日期:

法律地位, 行政-地域划分, 省, 县, 何顺, 中国, 内蒙古, 满洲里, 殖民化, 回顾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