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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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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俄罗斯和中国的立法,打击使用电子支付手段进行欺诈的一些特点

Sergeeva Anzhelika Anatol'evna

博士学位 法律

俄罗斯国立司法大学圣彼得堡研究所(分院)刑法和程序系副教授

190000, Russia, Saint Petersburg, Baskov lane, 16

lokhi@yandex.ru
Gurev Mikhail Sergeevich

博士学位 法律



190000, Russia, St. Petersburg, Baskov Lane, 16

lokhi@rambler.ru
Kirillova Yana Maksimovna

博士学位 法律



190000, Russia, St. Petersburg, Baskov Lane, 16

lokhi@rambler.ru
Pyatkova Oksana Vladimirovna

博士学位 法律



190000, Russia, St. Petersburg, Baskov Lane, 16

lokhi@rambler.ru
Feizullaev Firudin Makhramali Ogly

博士学位 法律



190000, Russia, St. Petersburg, Baskov Lane, 16

lokhi@rambler.ru
Lototskii Anton Sergeevich



190000, Russia, St. Petersburg, Baskov Lane, 16

lokhi@rambler.ru

DOI:

10.25136/2409-7543.2024.1.69010

EDN:

JMCGPE

评审日期

15-11-2023


出版日期

22-11-2023


注解: 该研究的相关性是由于无现金资金的侵占增加。 未来,数字经济的发展将与此类风险的增加相关联。 在这方面,作者对俄罗斯和中国的最小化经验进行了比较。 在这两个国家,使用非法进入电子支付系统的盗窃案数量稳步增加。 与此同时,旨在打击欺诈行为的刑法规范也有一定的缺点。 这些规范的司法解释也是模棱两可的。 在国际支付系统功能有限的情况下,可以以新的方式盗窃非现金资金。 在未来,非现金支付将增加量,因此有必要提高其行为的安全性。 作者使用了比较法律方法,以及分析和综合,这使得研究具有完整的特征成为可能。 文章总结了俄罗斯和中国打击以非现金形式存放的资金被盗的经验。 由于俄罗斯和中国的非现金支付份额很大,不仅经济实体,而且公民都参与了他们的佣金。 后者没有金融知识,可能成为欺诈者的受害者。 关于非现金支付监管的国家政策是建立在对电子平台运作的控制的方向上的。 然而,这似乎还不够,因为它不会降低金融风险。 刑事法律领域实际上仍然是打击这种盗窃行为的唯一杠杆。 与此同时,刑法禁令的结构并没有反映欺诈行为的公共危险的性质和程度,也没有明确地将其与秘密盗窃区分开来。


出版日期:

数字经济, 网络犯罪, 预防方法, 支付方式, 非现金付款, 欺诈行为, 贪污, 欺诈行为, 损坏, 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