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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和国际组织/国际法和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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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国际人权盟约在发展普遍公认的个人权利和自由的背景下

注解: 这项研究的主题是在国际文件中发展和巩固人权和自由领域的普遍性的进程。 以通过1966年国际盟约为例,审议了国际关系参与者在具有不同社会政治制度的国家之间对抗的条件下寻求妥协解决方案的问题。 确定了苏联在这些文件发展中的作用。 关于两公约所载权利和自由的普遍性的立场的连续性被揭示出来。 分析了执行1966年国际盟约进步条款的一些现代方面。 研究的方法是基于历史主义的原则。 使用了以下方法:历史-法律,形式-法律,批判性分析和公理方法。 然而,尽管在人权领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关于批准两项国际盟约本身及其任择议定书的讨论并未在国际一级停止。 这项研究的结果是得出结论,说明参加国际进程的各国在权利和自由领域发展普遍性的活动的重要性。 此外,还查明了与执行条约规定有关的现代问题,包括外交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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