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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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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绘画中色彩的逻辑:本体论,认识论和公理方面。

注解: 文章是哲学研究的经验,其目的是对色彩和谐的多层次综合研究。文章中考虑的主要问题是本体论,认识论和axiological方面的绘画艺术中的色彩逻辑。 从最一般的概念,如:结构,层次结构,秩序构建他的推理,作者着手考虑与绘画中的色彩和谐或色彩逻辑相关的狭隘具体问题,并断言其三个主要方面的需 研究的方法论基础是结构和功能分析的方法;逻辑,历史,辩证法;解释还原的方法;智力推测的方法,以及一般科学(一般逻辑)方法:分析,综合,归纳,演绎,类比。 在文章的最后,作者得出以下结果:1。 色彩逻辑的本体论方面主要是在三一系统中发现的,其中包括三个组成部分的理论,后者产生的色彩平衡原理,反过来基于三种主要颜色:蓝色,红色,黄色;2。色彩逻辑的认识论方面,主要是在关于色彩或"色彩意识"的知识总量中找到的;3. 色彩逻辑的轴学方面主要是在作者思想的语境中,在他的作品的思想中找到的。 因此,作者得出了主要结论:在创作过程中,在处理颜色时,一切都很重要:斑点的形状,斑点的大小,其纹理,间隔,背景等。,由于构建色彩和谐的逻辑将直接取决于作品的思想,其价值-语义基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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