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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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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在继承登记中的作用

Gavrilov Vladimir Nikolaevich

博士学位 法律

萨拉托夫州法学院民事和国际私法系副教授

Russia, 410056, Saratov, ul. Volskaya, d.1.

vladimirrgavrilov@rambler.ru

DOI:

10.7256/2305-9699.2013.4.667

评审日期

18-03-2013


出版日期

1-04-2013


注解: 本文致力于解决继承过程中所有权转移的问题。 作者分析了公证员和其他参与继承权登记程序的人的作用和权力,公证员和税务机关的互动。 详细考虑了继承证书的分类、程序、时间和提前签发的可能性,暂停签发继承证书的理由,以及敲诈财产登记的具体情况。 对配偶共有财产的权利证书的法律性质进行了调查。 确定了继承权登记的组织和技术问题,具体取决于继承财产和财产权的类型。 分析了允许公证员解释遗嘱的文件类型。 提请注意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继承证书无效的人的圈子。 对俄罗斯和一些外国在继承权登记关系管理领域的立法进行了比较法律分析。


出版日期:

证书, 证书类别, 亲属关系证明, nasciturus碌录潞陆, 婚姻份额, 公证员, 税务机关, 勒索财产, 产权, 遗嘱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