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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和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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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社团管理国家事务的职权主体。

注解: 本文致力于研究公共协会在国家事务管理中的权限和权力主题。 特别注意分析公共协会在管理国家事务方面的"能力"概念及其组成部分。 定义了公共协会的目标、任务和职能。 本文作者对公共组织的主题进行了分类,并强调了这些组织在国家事务领域的主要活动management.In 文章中,作者得出的结论是,公共协会的创建是为了让公民参与国家的管理,以及协调社会和国家的共同利益。 研究方法论-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来看,作者使用认知的一般科学方法-科学,规范和实用材料的系统,概括和分析,辩证认知的方法。 科学新颖之处在于研究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公共协会的能力,这一要素的主要组成部分:权力,参考对象,目标,任务和职能。 作者得出的结论是,在科学管理国家事务中,公共协会的权限概念没有单一的含义。


出版日期:

社会, 公众协会, 国家, 能力, 管理局, 管理层, 民间社会, 参考对象, 行政法, 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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