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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立法与比较法杂志/外国立法与比较法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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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国家税收领域的法律监管和一体化前景

注解: 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为自己设定了在2015年之前建立经济联盟的任务,这也意味着在税收领域进行更密切的合作。 在这方面,影响参与国税收制度的程序是值得关注的。 研究的主题是过程:1)东盟国家国家税收立法的变化(合并,编纂,统一和协调);2)形成避免双重征税双边协定网络,包括过渡到税收领域多边协定的前景;3) 主要研究方法是:1)分析税收领域的国家法律法规的方法,该地区各国的国际协议,包括东盟国家的区域一体化领域;2)用于研究国家税收制度的比较法 对区域协会的形成和发展的法律方面、新出现的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的研究既与共同经济空间的形成有关,也与提高国内法律制度竞争力的需要有关。 根据所进行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东盟宪章》原则的实施需要统一税收制度,在税收管理领域进行更密切的区域合作,完成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双边协定的区域网络的形成。 东盟国家税收领域一体化的前景包括:1)根据建立核电厂的目标协调国家税收制度;2)完成区域内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网络的形成,在该区域各国之间缔结多边小岛屿发展中国家,使核电厂的利益和利益最大化;3)发展国家税务管理机构之间的区域内合作,建立一个单一的区域协会。


出版日期:

互动, 协调统一, 整合, 税收制度的原则, 东盟, 悉尼, 税务管理, 法律遗产, 法律制度, 区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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