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ус Eng Cn 翻译此页面:
请选择您的语言来翻译文章


您可以关闭窗口不翻译
图书馆
你的个人资料

返回内容

警察活动
正确的文章链接:

监管法律行为:诉讼的行政-法律和民事-法律方面

注解: 联邦行政当局执行其权力的有效性与其监管和法律正式化直接相关。 联邦行政当局职能的多层面性质决定了监管其行政活动的各种从属监管法律行为的存在。 联邦行政当局的各种行政活动反过来又以制订、接受和登记程序为前提。

实践表明,联邦行政当局采取了许多与联邦法律相抵触的监管法律行为和其他具有巨大法律效力的监管法律行为。 文章的方法论基础是认知理论的现代成就。 在研究过程中,一般哲学,理论,一般哲学方法(辩证法,系统法,分析,综合,类比,演绎,观察,建模),传统法律方法(形式-逻辑),以及在具体社会学研究中使用的方法(统计,专)被使用。 联邦执行机构的规范性法律行为在执行联邦法律、总统法令、政府决议等规定的机制中占有中心地位。 在这方面,行政当局的监管法律行为的法律性质多年来一直引起科学家和从业者的关注。 这是由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每年在我国大约两千监管法律行为仅在联邦一级通过,其中每一个都在立法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具有适当的法律效力并规


出版日期:

法律, 秩序, 行动起来, 开始!, 器官, 警务处, 法律与秩序, 合法性, 争议, 控制


This article can be downloaded freely in PDF format for reading. Download 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