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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和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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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承认公民上诉的审议是一种国家(市政)服务?

注解: 文章分析了"关于组织提供国家和市政服务"的联邦法律是否允许扩展到公共当局考虑公民上诉的活动的问题。 研究了各当局承认将上诉作为国家(市)服务审议的程序的做法。 包括行政法规在内的附则将公民上诉的审议定义为国家(市政)服务进行了调查。 介绍了国家(市政)服务特别立法适用于公民上诉审议程序的算法。 该出版物是在一般科学辩证法的基础上编写的。 在编写出版物时使用的特殊方法是:系统-结构,正式-法律,逻辑和比较-法律。 文章证实了当局对公民上诉的审议是一种国家(市政)服务的论点。 当局的两组行政法规进行了鉴定和分析,既证实了这一论点,也驳斥了这一论点。 建议根据联邦法律"关于审议俄罗斯联邦公民上诉的程序"的普遍规范来审议公民的主要上诉,并重复(与对主要上诉的回应的上诉有关)-根据联邦法律"关于组织提供国家和市政服务"的特别规则。


出版日期:

上诉, 上诉权, 公民诉求, 公共服务, 市政服务, 公共服务, 行政法规, 上诉法例, 投诉个案,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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