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ус Eng Cn 翻译此页面:
请选择您的语言来翻译文章


您可以关闭窗口不翻译
图书馆
你的个人资料

返回内容

外国立法与比较法杂志/外国立法与比较法杂志
正确的文章链接:

远程办公法律规范的历史背景和基本模式

注解: 本文在分析国外文献的基础上,研究了将"远程工作"一词引入科学流通的过程。 他所指定的现象的广泛传播作出贡献的历史先决条件被揭示出来。 给出了根据与使用远程工作相关的积极后果的社会意义水平的分类。 审议了其法律规定的两个主要模式,这些模式已在世界实践中得到巩固。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作为基础的第一种模式,远程工作被视为家庭工作的品种之一。 将规范家庭工作者工作的法律规范扩展到远程工作者的可能性是由于存在一些统一的特征。 第二种模式假定远程工作是通过广泛使用信息技术来组织主要是智力工作的现代方式的一个单独的法律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远程工作实际上与基于家庭的工作相反,因为传统上由大多数低技能工人在家中进行体力劳动。 特别是在欧盟国家,需要对远程工作进行特殊的法律调解。 欧洲社会伙伴于2002年缔结的《远程工作框架协定》是这一领域的基本行动,其特点是其执行机制的具体细节。 在欧洲劳动法的历史上第一次,社会伙伴协议的实施不应该先通过相应的指令。 相反,欧盟国家不得不直接执行其条款。 事实上,为此采用了三种主要方法:在建议性的行为中列入有关规定,将其合并在集体协议或现行立法中。 实施方法多样性的主要原因是规范劳动关系实践的差异,以及特定国家的国家当局在确保扩大远程工作范围的过程中对其中每一个的重视。


出版日期:

比较法, 非标准就业, 远程工作, 远程工作, 远程工作, 家庭工作, 欧洲联盟, 欧洲劳工法, 框架协议, 实施情况


This article can be downloaded freely in PDF format for reading. Download 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