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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法律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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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俄罗斯立法中实施公共法律实体理论的方法

注解: 本文分析了法律文献中概述的公共法律实体(公法的法律实体)类别的主要方法,以确定其立法潜力。 在俄罗斯立法中采用特别组织和法律形式的消极做法,其目的是使依赖国家的主体正式参与民事更替,以及根据国家作为财产关系参与者的需要不断改变立法。 为了改进俄罗斯立法及其应用的实践,建议在法律实体系统中创建一个新的公共法律实体的组织和法律形式,这将取代国家创建的实体民事更替的所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做法将有可能巩固这些实体建立财产关系的统一规则,并关闭非商业法律实体的名单。 该文章支持对法律实体类别的文明观点,据作者称,这并不排除跨学科研究的必要性。


出版日期:

法理学, 公共法律实体, 民法, 国家, 法人资格, 组织和法律形式, 国有企业, 非牟利机构, 特别科目, 跨学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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