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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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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鲁吉亚地方民法在高加索地区的法律法规(1800-19世纪50年代)

Kodan Sergei Vladimirovich

博士 法律

教授,俄罗斯联邦荣誉律师,科学研究系首席研究员,乌拉尔国立法律大学国家和法律理论系教授

620137, Russia, Sverdlvskaya oblast', g. Ekaterinburg, ul. Komsomol'skaya, 21, of. 210

svk2005@yandex.ru
Fevralev Sergei Aleksandrovich

博士学位 法律

系教师 ,

456200, Chelyabinskaya Oblast, Zlatoust, ul. 30-letia Pobedy 15. 

s.a.fevralev@rambler.ru

DOI:

10.7256/2305-9699.2013.6.613

评审日期

18-05-2013


出版日期

1-6-2013


注解: 随着高加索和外高加索人民纳入俄罗斯帝国,民事管辖权的俄罗斯最高权力依赖于格鲁吉亚当地法律。 俄罗斯当局采取措施翻译成俄语并授权"格鲁吉亚法律"-沙皇Vakhtang的法规,由执政参议院在1828正式公布。 1826-1832年全俄立法的系统化和一套民法的引入推动地方和中央行政当局统一特定的和一般的帝国法。 1859年10月20日,亚历山大二世批准高加索委员会决定用帝国的一般法律取代沙皇Vakhtang法令的法令-格鲁吉亚法律的主要条款被引入俄罗斯帝国民法典的 从那时起,格鲁吉亚当地的民法已经停止独立运作,但在全俄私法条例中得到了考虑。
文章考察了19世纪至19世纪50年代在高加索地区私法关系的监管中使用格鲁吉亚地方民法的过程。


出版日期:

俄罗斯帝国, 俄罗斯法律, 当地法律, 本地合法化, Vakhtang的铺设, 亚美尼亚法院案件, 立法系统化, 法律守则, 格鲁吉亚, 高加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