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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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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和组织上诉庭外审议程序中"干扰"和"压力"一词的执法解释的特点

注解: 执法部门对"干涉"和"压力"一词的解释过于宽泛,妨碍了对申请人权利的有效法外保护。 国家机构的执法实践发展模棱两可;在对申请人不利的情况下,他的上诉中载有关于违反立法和主观权利的资料,并未按法律规定的权限提出,但返回时表示不允许干涉检察官办公室的活动、调查等。 一路上,文章显示了当局对具有共同主题和目的的人权呼吁的截然不同的反应;立法被扫描以分析干扰和压力的上下文参考。 提出了一些建议,结果表明,对所研究的术语的公认(广义)解释是不合理的,任何主体(包括公共协会、政党、代表和其他官员)根据职权指导或改变公民和组织的上诉,如果与对上诉的法外审议程序有关,则不属于干涉或压力。 俄罗斯联邦总统助理—俄罗斯联邦总统国家法律部门负责人的评论证实了制定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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