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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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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构的"有缺陷"立法是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第一步。

注解: 承认、遵守和保护人权及公民权利和自由是国家的责任。 执行立法职能的国家机构指出实施公民宪法权利和自由的方向和方法。 然而,应该指出的是,最近,越来越多的时候,国家机构,发布法律行为,不仅没有指定和详细说明公民行使宪法权利的程序,但更有助于执法实践的"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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