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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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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堪的纳维亚国家执法机构在现代条件下确保良心和宗教自由的问题:公共法律方面

Usanov Dmitry Olegovich

俄罗斯内政部UUR UT部门主管西北联邦区

199155, Russia, St. Petersburg, nab. Morskaya, 33-3

mitya.usanov@gmail.com

DOI:

10.25136/2409-7136.2023.9.43960

EDN:

YFATEA

评审日期

05-09-2023


出版日期

30-09-2023


注解: 该条涉及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在良心和宗教自由领域的关系的法律管制问题。 讨论这个问题的原因是2023年在丹麦和瑞典发生的关于焚烧《古兰经》的公开行动,这表明北欧国家的执法机构和民间社会无力防止违反公共秩序以及侵犯个人基本权利和自由。 这项研究的目的是丹麦王国和瑞典王国管理宗教领域关系的立法和执法实践。 该文章基于最新的实证数据和研究成果,其中大部分尚未翻译成俄文。 由于对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现行立法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公法规范不符合宗教领域公共关系的水平和性质。 纳入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国家立法的国际法和欧洲法律规范也是无效的。 另一个障碍是一个承认每个人自由表达意见和思想的权利的社会的传统。 为了防止宗教领域公开极端主义性质的公共事件,有必要使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相关立法现代化。 至少,有必要扩大执法机构的权力,以禁止威胁北欧国家国家利益的事件。


出版日期:

宪法, 公法, 斯堪的纳维亚国家, 人权, 良心自由, 宗教, 执法机构, 警务处, 歧视, 公众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