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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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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正义背景下的社会不平等

Ismailov Nurmagomed

ORCID: 0000-0003-4935-4902

博士学位 哲学

俄罗斯联邦政府下属金融大学人文学系副教授

125167, Russia, Moscow, Leningradsky Prospekt str., 49/2, office 0617

NOIsmailov@fa.ru

DOI:

10.7256/2454-0757.2023.9.43845

EDN:

YKHRSS

评审日期

20-08-2023


出版日期

01-10-2023


注解: 根据正义概念、公正不平等和不公平平等的概念来研究社会平等和社会不平等问题。 作者将正义与平等的相互关系证实为在不可分割的统一中呈现的概念和现象,实际上是一个双管齐下的问题。 正义被作者解释为社会平等和社会不平等的衡量标准。 作者从对历史的唯物主义理解、发展原则和公理学方法的角度探讨了社会不平等问题。 自然正义的概念作为人们所建立的正义的基础,即社会正义来考察。 有条件地使用自然正义概念作为个人使用其自然倾向的自然权利的有效性得到证实,这种倾向在某些社会活动条件下对一个人的生活是至关重要的,可以使他比本社会其他成员有公平的优势。 个人的自然个人潜力可能导致人们智力和精神能力的显着差异,在勤奋,决心和适当的社会规范的存在下,必然会在社会中产生社会不平等。 公正的不平等并不与自然正义相矛盾。 不公平的不平等与自然正义相矛盾。 根据这个社会所确立的强制性规范,一个人天生就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 人确立的正义不应与自然正义相抵触。 合法精英作为各方面最杰出的人物,在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和服务,这一概念的有效性得到了证实。


出版日期:

社会正义, 自然正义, 社会平等, 社会不平等, 只是不平等, 精英, 个性, 自然倾向, 自然潜力, 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