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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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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析对M.A.Reisner和A.A.Ehrenzweig的国家法律观点的影响:思想的比较分析

Nersesyants Anna Vladikovna

ORCID: 0000-0001-6408-2015



119019, Russia, Moscow, Znamenka str., 10

nersesancanna@gmail.com

DOI:

10.7256/2454-0706.2023.7.43790

EDN:

UNHKIC

评审日期

10-08-2023


出版日期

17-08-2023


注解: 本文的研究主题是将精神分析的思想、概念和理论结构融入法理学的方法。 弗洛伊德,在苏联律师和公众人物M.A.Reisner(他是苏联弗洛伊德马克思主义短暂时期最聪明的代表之一)和美国法学家A.A.Ehrenzweig(精神分析法理学着作的作者)的 在文章中特别注意到Z学说的法律理论和实践的意义。弗洛伊德是关于在人类心灵中发生的无意识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个人和人民的文化。 作者理解人类心灵无意识原则在激励人们行为中的作用以及理解法律和国家起源过程的方法的相似性被展示出来。 与此同时,苏联和美国科学家概念的根本差异也被揭示出来,表明了M.A.Reisner立场的脆弱性,对他来说(与A.A.Ehrenzweig不同)法律主体是社会阶层,而不是个人。 表明,M.A.Reisner在他对法律的心理解释中用阶级意识形态取代了心理学。 关于需要在法律研究中涉及精神分析思想以更深入地理解人作为法律主体的性质的结论得到了证实。


出版日期:

雷斯纳, 埃伦茨威格, 对, 精神分析, 弗洛伊德, 无意识, 弗洛伊德主义, 精神分析法理学, 意识形态, 法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