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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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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残疾人判刑方面执行正义和人道主义原则的问题。

Palii Viktoriya Vladimirovna

ORCID: 0009-0005-8467-2377

博士学位 法律

库塔芬莫斯科国立法律大学刑法系副教授

125993, Russia, Moscow, Sadovaya-Kudrinskaya str., 9

paliyka_82@mail.ru
Ragulina Anastasiya Vyacheslavovna

ORCID: 0009-0004-8318-7516

博士学位 法律

库塔芬莫斯科国立法律大学刑法系副教授

125993, Russia, Moscow, Sadovaya-Kudrinskaya str., 9

anragulina@inbox.ru

DOI:

10.7256/2454-0706.2023.5.40650

EDN:

XCTVEN

评审日期

29-04-2023


出版日期

06-05-2023


注解: 这项研究的主题是在判决残疾人时执行正义和人道主义原则的问题。 对现行刑事立法规范的分析表明,一方面立法者制定的关于第一、二类残疾人刑罚清单的限制是人文主义原则的体现,另一方面迫使法院判处负担得起(有时 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有可能谈论对残疾人的歧视。 因此,针对执法机构的司法和人道主义原则(第6条、第7条、第49条第4部分、第50条第5部分、第53.1条第7部分、俄罗斯联邦《刑法》第60条)并非总是能够实施的,因为没有有效的机制确保在残疾人方面实施这些原则。 我们认为,现有的刑事处罚制度也不允许我们在考虑的人员类别方面考虑这些原则。 该条的结论是,如果由于法律规定的限制,法院无法通过施加惩罚来确保正义和人道主义原则的实施,则犯罪人的残疾可能是免除服刑的基础。 这一结论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正义和人道主义的原则不仅可以通过建立公平的制裁和合理的量刑规则来确保,而且还可以通过在法律上确定免除刑事责任和惩罚的合理理由来确保。


出版日期:

人文主义, 歧视, 残疾人士, 个性化, 罪魁祸首的身份, 量刑, 原则, 正义, 刑事处罚, 残疾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