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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和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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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质量的监测与分析:以中国城区人民代表大会立法为例

Yueping Chzhan

中国黑龙江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系研究生

74 Xuefu Str., Harbin, Heilongjiang Region, 150001, China

7_doll_7@mail.ru

DOI:

10.7256/2454-0595.2022.4.39142

EDN:

CIDDGN

评审日期

09-11-2022


出版日期

16-11-2022


注解: 本文致力于分析中国市区与地区的地方立法质量。 文章作者利用分析中心的统计数据,详细分析了我国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但中国的立法有一个多层次的制度,保留了中央政府的主导作用。 这体现在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为代表的国家当局有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框架内通过规范性法律行为。 尽管有区的城区的职权范围仅限于确保当地人口生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和环境等问题,但其立法活动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完善之处。 其中一些问题是系统性的,需要国家监管,而另一部分则与地方当局活动中的不足直接相关。 在本文的框架内,作者以六个城市为例,对具有地区的城市地区的规范性活动质量进行了评估。 自2015年将地方立法的权力授予有区的市区以来,已经有足够的时间来评估其通过的监管法律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和权宜之计、保护公民和法律实体的权益、建议的创新等方面的质量。 从科学和实践的角度考察了地方立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根据结果,提出了消除和改进立法程序的建议。


出版日期:

市区, 各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 立法权, 行政科, 本地法例, 行政法, 市政法, 人大代表, 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