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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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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极和其他国家在使用北极地区方面的权利和利益的相关性

Shinkaretskaya Galina Georgievna

博士 法律

教授 国际法部门首席研究员,IGP RAS

119019, Russia, g. Moscow, ul. Znamenka, 10

gshink@yandex.ru
Rednikova Tatiana Vladimirovna

博士学位 法律

IGP RAS环境、土地和农业法律部门高级研究员

119019, Russia, Moscow, Znamenka str., 10

trednikova@gmail.com

DOI:

10.7256/2454-0706.2022.1.37286

评审日期

06-01-2022


出版日期

13-01-2022


注解: 北极恶劣的自然条件使这个地区的经济活动在许多世纪以来几乎是不可能的。 由于国际惯例,承认环极国家在这里建立自己的法律和秩序的特殊权利的准则已经发展。 北极国家应用公认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该地区建立了管辖区,使它们能够开采自然生物和矿产资源,并将其管辖范围扩大到需要经常劳动维护和大量投资的航道,使这些航道接近其航道地位。 然而,气候变暖和冰融化已经将北极从一个具有有限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意义的孤立地区转变为世界各国的下一个大机遇边界。    目前,没有关于使用北极的单一全面协议。 法治包括区域和次区域协定、国家立法和软法。 环极各国积极和广泛地使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来确定其在北冰洋管辖区的界限和法律制度。 2008年5月,五个北极沿海国在谈判后签署了所谓的《伊卢利萨特宣言》,表示赞同目前北极法律和秩序发展的趋势。 在目前阶段,为了确保北极国家在该区域的政治和经济利益以及其他利益(例如,全球安全和保护该区域的环境,这对负面影响特别敏感),极端需要在整个关键区域问题上形成沿海国家的统一立场,同时考虑到非北极国家日益增加的活动,越来越多地宣布其在北极地区的国家利益。


出版日期:

国际协定, 国际协定, 北极, 北极, 海运航线, 海运航线, 北极国家, 北极国家, 国家利益, 国家利益, 国际法, 国际法, 全球变暖, 全球变暖, 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 冰的融化, 冰的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