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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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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净化"问题

Savenkov Dmitry Aleksandrovich

博士学位 法律



117997, Moscow, Akademika Volgina str., 12.

dmitryasavenkov@yandex.ru

DOI:

10.25136/2409-7136.2021.12.37178

评审日期

19-12-2021


出版日期

26-12-2021


注解: 研究的主题是近两个世纪法律思想史上最显着的特征之一,它直接关系到法律理论的理论和方法论基础。 在法律科学作为法学理论的学科-学科形成的背景下,自十八世纪末以来,对法律理解的逻辑-认识论和现实-心理学方面的差异化的态度已经获得了根本 文章分析了相应的理论和方法论反对的特征,表现在呼吁构建"纯粹"的法律概念,排除了社会,历史,政治,心理性质的任何真实论点。 到了十九世纪末,特别是在法律哲学领域,心理学和反精神论在法律上的竞争变得最激烈。   该研究的新颖之处在于它揭示了近代史法律思想演变中法律理解的心理和反心理学态度的理论和方法对立的新模式。 现象学方法声称为法理学提供了一个真正科学的方法装置,它减少了理解法律的问题,但绝不能促进对法律作为一个复杂的认识论对象的充分理解。 如果不对这种方法在法律认知和解释领域演变的概念装置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就无法接受现象学的反心理学分类。


出版日期:

法律思想史, 胡塞尔, 法理学的科学性, 伊林, 法律方法, 心理学的批评, 现象学, 法律心理学理论, 彼得拉日茨基, 法律理解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