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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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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俄罗斯立法中创建继承基金的一些热门问题:其改进的现状和前景

Vronskaya Mariya Vladimirovna

博士学位 法律

符拉迪沃斯托克国立经济与服务大学副教授

690014, Russia, Vladivostok, Primorsky Krai, 42 Balyaeva str., sq. 119

m.vronskaya@mail.ru
Nikitenok Diana Yur'evna



690014, Russia, Primorskii krai, g. Vladivostok, ul. Gogolya, 41

dianka-live@list.ru

DOI:

10.25136/2409-7136.2021.11.36927

评审日期

22-11-2021


出版日期

03-12-2021


注解: 研究的主题是民事立法的小说-以法律性质的双重性为特征的继承基金,一方面作为继承法的主体,另一方面–作为管理的财产客体。 在此基础上,研究的目的是建立继承基金,确定其法律地位以及实施与确保财产管理(继承遗产)的安全和有效性有关的活动,以实现和保护受益人(继承人,债权人)的财产利益有关的一系列法律关系。
作者详细审查了目前的机制,为创建NF结合立法和民事学说的规定,公证的做法,确定影响该机构的全部潜力(财产,社会,经济)的披露问题的范围。

该研究的科学新颖性表现在作者提出的解决创建继承基金的一些法律问题的建议中。 作者的主要结论是,需要进一步立法和技术改进俄罗斯联邦继承基金的规定,减少不可侵犯性,并在其法律法规中扩大宽容原则。 特别是,关于设立继承基金的遗嘱法令可以确定继承基金的目的和活动清单,主体和他在设立继承基金方面执行登记行动的财产责任,以及赋予基金受益人唯一执行机构权利的可能性。 在申请6个月的继承基金登记期时,应规定处方的必要性;在滥用批准继承基金管理机构候选人的权利的情况下,应适用《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0条;确保继承基金遗赠财产的权利平等,不仅是受益人,而且是强制性继承人(债权人),在适当的份额上。


出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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