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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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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和市政领导和领土公共自治:法律、体制和交流方面

Kravets Anna

西伯利亚管理学院国家和市政管理系高级讲师

630102, Russia, Novosibirskaya oblast', g. Novosibirsk, ul. Nizhegorodskaya, 6, of. 335

a.a.kravets@bk.ru

DOI:

10.7256/2454-0706.2021.3.35377

评审日期

26-03-2021


出版日期

02-04-2021


注解: 文章从整体法律理解和交流法的角度,揭示了"领导"的公法概念、市政领导的理论基础、其在市政民主制度和领土公共自治中的作用和意义。 本研究的目的是分析公法和市政领导机构的概念和监管基础,领导研究所在俄罗斯和外国经验背景下对市政民主形式发展的影响,公法领导研究所对 研究的主题是科学观点,监管和监管的法律基础,在市政民主形式的工作背景下组织公法研究所和市政领导在领土公共自治中的实践。 使用正式的法律和比较分析,辩证法方法,市政法律解释学,交际方法,法律研究中的批判理性主义,使我们能够将市政领导视为一个复杂的跨学科法律和管理机构,促进市政民主形式的实施,并提高CBT与地方政府机构和官员互动的有效性。     该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公法领导研究所应被视为一个跨学科研究所,一方面涵盖公法领域,另一方面涵盖国家和市政管理领域。 其次,根据对俄罗斯和外国研究人员作品的研究,可以得出结论,以下领导概念可以分析地应用于市政领导研究所:转型领导,服务领导和适应性领导。 第三,有必要改善公法和市政领导的制度,并为联邦和市政一级的CBT管理人员提供合法化要求的新领域。


出版日期:

公共法律领导, 市政领导, 领土公共自治, 市政民主, 市政通讯, 领导力-服务, 本地社区, 市政当局, 变革型领导力, 适应性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