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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和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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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补贴增值税抵扣问题

Rusakova Ol'ga

博士学位 经济学

俄罗斯联邦税务局伏尔加高级培训研究所系副教授

603950, Russia, Nizhni Novgorod, str. Gruzinskaya, 48

ov-rusakova@rambler.ru

DOI:

10.7256/2454-065X.2019.8.30820

评审日期

16-09-2019


出版日期

23-09-2019


注解: 研究的主题是在接受预算补贴时计算增值税的特殊性。 作者详细研究了纳税人-预算补贴的接收者应用增值税扣除的条件。 与此同时,据指出,根据税收立法的规定,纳税人有义务在购买后收到补贴的情况下恢复以前扣除的税款。 笔者在2011年以来接受预算补贴时特别关注增值税税收立法的发展历史。 在材料的研究和演示过程中,使用了一般方法(分析,类比,描述和概括)和数据演示的图形方法。 本文的方法是基于对税收立法和既定仲裁实践的系统分析。 根据对税收立法规定的分析,该条揭示了俄罗斯联邦税法第171条第6款之间的矛盾,根据该款,无论融资来源如何,都可以要求扣除购买固定资产,而税法第170条第2.1款,以及俄罗斯联邦税法第170条第3款第6款,该款不允许预算补贴的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扣除。 该研究的主要结论是需要改变税收法规。 该研究的新颖之处在于提出俄罗斯联邦税法第171条第6条的新措辞,以便使用国家投资活动结果的纳税人不具有增值税扣除形式的竞争优势。


出版日期:

增加值, 税务扣减, 增值税回收, 预算补贴, 立法争议, 投资者, 受资助者, 退还增值税, 市政客户, 开发人员